由中国青年报与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联合研发的《中国高校科技创新竞争力评价报告》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竞争力评价报告》公开发表后,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浓厚兴趣和广泛关注。我们非常感谢有关单位和广大读者的理解、支持和好评,但也有人对这次评价的范围、标准和个别结果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误解。为了促进交流、消除误会、增进理解,逐步建立评价方与被评价方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的良好评价关系,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说明如下:
1.这次评价的范围只限于“科学研究”方面,没有包括教学、办学资源等方面的评价,所以不是对各高校整体实力的“综合”评价。因此,就会出现以“教学为主”而“科研”所占比重较小的高校排名靠后的问题,这是正常的。在我们正在进行的“中国高校综合竞争力评价”中,如果把这些学校占很大比重的教学得分加上去综合评价,其排名就会大大提前,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2.这次评价的标准和指标设置都是从全国范围出发并站在国家级水平上来开展的,选取的数据来源也都是国家级的统计工具和数据资料,如教育部、科技部、国家统计局或全国性的权威数据库等,而对于各省、市或学校的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创新团队、科研项目、地方性的统计资料等都不在我们的统计范围之内,因为各地、各单位的评选标准、数量和宽严程度都不一样,没有可比性。因此,有的地方性高校在省内比较还不错,但拿到全国范围内进行高水平的评价,其排名就会明显靠后,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3.这次科研竞争力评价属于单项评价,与其他机构以往发布的“大学排行榜”不具有可比性,因为那是包括教学与科研的综合性评价;而且各自评价的出发点、指标体系、权重和数据来源等都不相同,因而最后的评价结果肯定有差异,这是必然的。
总之,我们希望有关单位和读者能够以一种平常的心态正确理解这次公益性的评价研究活动,在广泛交流、互相理解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一种互信、互动和互谅的评价机制,共同为促进我国科学评价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